“马甲公司”地块已被拍卖
根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士发来的材料,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4年8月间,吴长江为筹措资金建设其个人实际控制的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雷士大厦”项目,以其本人实际控制的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雷立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华标灯具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江特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为贷款主体,利用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提供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经法院查明,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先后出质保证金92388万元,为吴长江个人实际控制的上述公司申请90162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贷款发放后,均由吴长江支配使用,用于“雷士大厦”项目建设、偿还银行贷款、个人借款等。
由于吴长江无力偿还上述贷款,致使上述银行将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55650.23万元保证金强行划扣,造成该公司巨额损失。
上述质押担保贷款相关手续,则由吴长江安排时任其助理的陈严与时任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兼总经理助理的孙某一起办理。
惠州市法院还查明,2014年初,吴长江利用担任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通过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另案处理)要求财务出纳黄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处理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废料时,将小部分废料款项转入公司财务部门入账,其余废料款不入账,而供其个人使用。
黄某将部分废料款300万元汇入吴长江个人账户,70万元汇入其前妻吴某个人账户供吴长江个人使用,并将变卖废料的原始财务凭证销毁。破案后,上述370万元未能追回。
记者注意到,就在一审宣判前夕,10月中旬,重庆金槌、开元、国汇三家拍卖公司对华龙盈科股东重庆华龙盈科实业有限公司,在重庆市铜梁区“君临天下龙栖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拍卖,该块土地最终以15200.1万元底价拍出。
工商信息显示,华龙盈科实业持有华龙盈科51.02%的股份。此外,记者早在2014年时便发现,华龙盈科及华龙盈科实业实际上与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关系匪浅,业界称之为吴长江的“马甲公司”。《重庆日报》的报道直言吴长江是华龙盈科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