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薪酬是否合理的问题,早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就有研究。1925年Baker的实证研究表明企业高管报酬与企业业绩的直接相关性很小。随后,60多年过去了,高管薪酬与企业经营业绩脱钩的情况依然没有改变。
我国股票市场建立后,在这方面也有相关研究。2007年的一项研究更表明,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增长幅度远高于公司业绩增长幅度。也就是说,即使公司经营业绩不佳,高管们也可以拿到高昂的薪酬。
根据对2011年国内上市公司的年报统计,有111家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还没有高管的薪酬多。这111家公司在2010年度总计亏损了168亿元,而高管们却分得了2.1亿元的薪酬。一些上市公司多年亏损,高管流动频繁,期待中的重组又难有起色。然而,这些亏损公司高管的薪酬不降反增。上市公司已经成为了高管们的“提款机”。
上市公司高管是公司委任具有经营能力的专业人才,拿较高薪酬在情理之中,但应该是动态的,且不是没有边界的,特别是在公司业绩和本人业绩不佳时,薪酬不降反升是一种非正常的现象。
为什么高管们的薪酬如此失控呢?如何才能够更好的发挥薪酬对高管们的激励作用呢?
对于第一个问题,涉及到上市公司高管们的薪酬总额的问题。
上市公司通常会设立薪酬委员会,用以确定公司高管们的薪酬。根据2008年的调查发现,虽然超过90%的沪深上市公司已经设立了薪酬委员会,但是所发挥的作用并不大。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中,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与董事会成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希望通过薪酬委员会来控制高管们的薪酬显然是缘木求鱼了。
2010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只有40%的上市公司在高管人员薪酬奖励方面有适当的约束机制。中国内地的上市公司存在着一些特殊性,比如缺少透明度和对财务内容的充分披露,由一个单一大股东控股,传统文化的影响使得薪酬委员会在中国上市企业中的地位非常微妙,对高管们薪酬的监控也就成了一句空话,使得股东尤其是一些中小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上市公司高管们的薪酬,也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机制和措施。无论是《公司法》、《证券法》,还是《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都没有赋予证监会或其它机构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进行监督和管控的权力。
内部管控机制如同虚设,又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管措施,如此一来,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不佳高管们照样拿高昂的薪酬,也就不难理解了。
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问题必须纳入监管之中。以美国为例,美国政府可以通过经济政策和必要的救助措施,对薪酬决定和支付条件施加必要的影响,要求公司加强风险评估、业绩评估和相应的监管,在必要时加以限制。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政府就通过自身的努力,干预了华尔街那些金融大鳄们的薪酬,为投资者挽回了一些损失。在这方面,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于第二个问题,涉及到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构成。
美国是股票市场非常成熟的国家,最初其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主要是固定工资,为了激励高管们,薪酬制度又逐渐演变到固定工资加与业绩挂钩的奖金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