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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薪资纠纷 劳动合同是把“保护伞”

   2016-12-12 50240
核心提示:一些中小型企业的劳动管理制度欠缺,用工手续不太规范,有的加班加点不按法律规定办;有的企业资金不到位,管理不科学,甚至还出

    一些中小型企业的劳动管理制度欠缺,用工手续不太规范,有的加班加点不按法律规定办;有的企业资金不到位,管理不科学,甚至还出现老板欠薪逃匿等问题,从而引发许多纠纷。

    为此,英才网联旗下建筑英才网(http://www.buildhr.com/)举办“员工工资与福利管理的风险及应对技巧”主题沙龙活动,特邀北京市天沐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主讲,帮助参会的HR们正确认识工资福利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风险;全面掌握应对技巧以减少企业与员工的纠纷。

    不签合同不予录用

    一份劳动合同,员工不愿意签,而企业也没有积极要求员工签,最后引发了劳动纠纷,成为了员工手中的把柄。张律师给在场的HR讲解了一个实际的案例,一份没有签署的劳动合同成为了争议的焦点。可以说是企业的疏忽造成了现在的被动状态。

    周先生2009年进入某公司。公司给周先生开出的条件是:月薪5000元,还口头承诺提供各类公司福利。但是,工作一年后,企业当初开出多项员工福利并没有兑现。对此,周先生非常不满,将公司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

    周先生认为,自己工作一年多了,却连劳动合同都没有签,按照劳动法规定,单位应该自其工作之日起,发放双倍工资;而单位方面表示,以前提醒过周先生要签合同,但是他一直以各种理由延迟签合同的时间,因此单位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目前此案正在调解中。

    张律师表示,劳动合同的签订不仅仅是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也在某种程度上保护着公司的权益。对于以各种理由推脱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者,最好不予录用,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两类纠纷最突出

    张律师指出这些与薪酬福利相关的劳动纠纷中,两类问题最为突出:

    一是劳动合同不能及时签订,保险福利难以兑现。受经济环境不景气和经营者趋利意识影响,个别用人单位无视法律规定,未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合同,使劳动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二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法得到赔偿。个别用人单位依靠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得不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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