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就是名利场。明星的名气和利益,是相关的。然而,名和利从来不能站在天平的两端,做等值的兑换。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即便朱门酒肉臭,依然路有冻死骨。有一批当红的,著名的,显赫的人士,就愿意做一个站在印钞机前被穷死的典范,立一个呆在大馆子里被饿死的先例。他们就敢在名利场里,名满天下,却利不沾身,坚持做到富贵于我如浮云的“穷命精神”。最红,也最穷。
No.6 梁洛施
梁洛施
娱乐圈的“梁白劳”
梁洛施当年因为家贫辍学做艺人赚钱养家,不知道因为辍学太早识字不多,还是着急就业求职不得,这位大美女竟然和英皇公司签 下了四张令人叹为观止的卖身契。最近因为双方矛盾曝光出来的合同让人们“吓了一大跳”,合同规定,梁洛施无权提前解约,解约主动权在英皇,解约后7年内梁 洛施不能当歌手。英皇抽梁洛施50%佣,梁洛施的版税只有1%至2%,通常艺人有7%至25%。梁洛施无底薪,每月靠英皇垫支5000元给她,限3个月内 清还,此外英皇不会支付培训费,即是说英皇只负责替梁洛施接工作和提供宣传平 台,梁洛施则需自负盈亏。此事如果当真,那么这份合同堪称“梁白劳”合同,算上培训费、化妆费、置装费等等无可避免的花销,梁洛施等于自己拿自己在娱乐圈 进行一场血本无归的豪赌。所幸最近这场豪赌有了意外的结局,据说美人已经打动了李嘉诚的公子李泽楷,“小超人”坠入情网,“梁白劳”翻身革命。问题是,娱 乐圈还有多少份不平等条约,目前尚无法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