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保障类法律的出台导致企业人力成本的增加,使企业在目标与现实之间产生了错位,劳资纠纷在所难免。日前,由英才网联旗下医药英才网(http://www.healthr.com/)主办的主题沙龙《员工招聘、入职及试用期管理的风险暨应对》,特邀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合张涛律师主讲,帮助企业未雨绸缪,降低纠纷发生风险。
张涛律师表示,当下,企业招人难,送人更难。当企业发现招聘来了不需要的“人才”,处理起来十分棘手。
借此,张律师为大家举出一则案例:某合资企业通过猎头公司招聘到一名总监级别的高管,该人持有多个含金量较高的证件(如司法考试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英国注册XX师证)。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月薪2.5万。在该名高管的试用期间,企业发现该总监工作没有章法,商务礼仪很差,完成高层交办的工作总是不能令人满意。企业最高领导在试用期结束前半个月找他谈话,告诉他工作表现达不到企业要求,不能转正。可是第二天,该总监装着没事人似的继续上班。试用期结束前二天,人力资源部只好正式在中层会议上宣布解聘,该总监拒绝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回执。
另外,该“高管”还试图带走企业配发的笔记本电脑,企业要求他留下笔记本电脑后才能离开,该总监报警企业暴力非法扣留。110出警后做了询问笔录后该总监才离开企业。
该总监随后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如下:1、要求撤销解除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三年期满;2、要求支付最后一个月工资及加发100%赔偿。
对此,张涛律师解释,企业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该总监不符合岗位要求,才可以被支持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案例中,该企业拿出证明该总监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包含:1、工作能力方面;2、工作态度方面。同时要拿出具体事件和佐证。
对于降低以上案件中的招聘风险,张涛律师提出应对策略,即自下而上的招聘需求确定原则:一是用工部门按企业要求提出招聘计划;二是人力资源部门对招聘计划进行初审。
张涛律师提醒,企业招聘规划经常犯的错误有两种:
一是用工部门决定用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用人手续。即人力资源在招聘行为中完全处于执行角色,而不参与用人合理化规划,招聘及用人与否完全由用人部门决定,当出现人才招聘不满意结果,人力资源部门将卷入尴尬局面。
二是有宏观的人力资源配置计划,但缺少具体的可操作的把控手段。即口号喊得响亮,但没有落地把关。这是很多国内企业的通病。具体的可操作的把控手段还需要企业内部的多方协调形成。